案例介绍:马鞍山市城建处副主任肖某身为正科级干部,有着不斐的工资收入,然而其经不住诱惑,利用手中的市政工程预决算审核权,从购物由他人买单,私家车加油让别人掏钱,到一次收受现金万余元,五年间多次接受业务单位人员所送财物,一步步滑向深渊。日前,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维持马鞍山市花山区法院一审判决,肖某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没收财产40000元。
经审理查明,2007年上半年的一天,肖某在其办公室内,非法收受马鞍山市某工程有限公司老板王某所送中石化充值加油卡一张,卡内充值5000元。
2009年5月的一天,肖某受马鞍山某工程咨询公司吴某之邀去南京东方商城和金鹰商厦购买衣物及化妆品,吴某为其支付现金7000余元。
2004年至2009年5月,肖某在担任马鞍山市城建处预算科科长、副主任期间,利用分管马鞍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工程预决算、审核工作,管理市政工程施工的职务之便,多次收受业务单位有关人员的财物,累计价值90000余元。
案发后,被告人肖某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全部退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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