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机关是民政局的下属单位。我国的婚姻登记机关有两大类:
1、经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具有办理内地居民之间婚姻登记职能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
2、具有办理涉外、涉港澳台及华侨婚姻登记职能的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
一、台湾如何在大陆补办离婚协议
台湾居民与大陆居民在内地办理离婚的,应当到内地居民经常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办理。
大陆居民应提交以下材料:
1、户口簿、身份证;
2、结婚证;
3、离婚协议书。
台湾居民应提交以下材料:
1、《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他有效旅行证件;
2、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出境人境证件;
3、本人的结婚证;
4、离婚协议书。
二、特殊人群协议离婚如何办理
特殊人群的协议离婚:
(一)现役军人我国的婚姻家庭法立法对于军婚问题始终给予特殊保护。
(二)劳教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及国务院转发的〈劳动教养试行办法〉的规定,劳动教养的适用范围是那些实施了违法犯罪行为,但不需要给予刑罚处罚,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又失之过轻的违法犯罪分子。
(三)华侨其属于涉外婚姻,依据《华侨同国内公民、港澳同胞同内地公民之间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一方为华侨另一方为国内公民,双方自愿离婚和复婚,凡要求在国内(内地)办理的,男女双方须共同到国内(内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三、办理结婚证需要开证明吗
办理结婚证不需要开证明。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原件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由民政部统一制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一印制,县、市辖区或者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加盖印章。结婚证必须贴男女照片,并加盖婚姻登记专用钢印。如果结婚证丢失,可以去民政局申请补办。根据相关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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