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律师收费标准
1、深圳目前打离婚官司律师费用一般在5000到10000元不等(不涉及财产)。
2、如果涉及财产,律师费需和律师面谈。
(二)法院离婚官司费用
1、离婚案件每件需向法院交纳50元到300元。
2、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
3、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4、离婚诉讼费由原告在起诉时预交,法院审理后,在判决中确定诉讼费的负担,一般由败诉方负担。
5、如果原被告双方都有责任,由双方分担,对于离婚案件,由于其特殊性,诉讼费的负担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一、提起离婚起诉多少钱
案件受理费只是诉讼费的一种,是起诉时交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人民法院决定。
起诉离婚的费用是交给法院,按有关规定,起诉离婚的费用一般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
原告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起诉离婚的费用,最后法院依“告预交,败诉方承担”的原则确定起诉离婚的费用承担方和双方责任的大小各自承担的比例,如果诉讼费交缴后原告又撤诉,人民法院只退还诉讼费的50%。
二、一般离婚上诉的费用是多少?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的诉讼费为50元至300元。
2.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
3.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离婚诉讼费是人民法院向请求离婚诉讼当事人征收的费用,按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诉讼费一般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最后人民法院依“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的原则确定诉讼费的承担方和双方责任的大小各自承担的比例,如果诉讼费缴纳后原告又撤诉,人民法院只退还诉讼费的50%。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根据《民法典》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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