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检制度和将要实施的企业年报公示制度的主要差别有五个特点:
(1)定位不同。年检的定位是监督检查,年报的定位是报告公示。
(2)主体不同。原来的年检验照的主体是企业、个体工商户,现在年报的主体是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增加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过去是不年检的,现在这一轮增加了年检。
(3)程序不同。年检需要企业申报,工商部门审核,合格的加盖印记,年报由企业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并公示,工商部门不再进行审核,这是比较大的差别。
(4)内容不同。年检的内容和年报的内容存在较大的差别,年报不再要求企业提交审计报告。
(5)法律责任不同。过去如果不办理年检,工商部门是要进行吊照处理的,也就是进行行政处罚。而现在没有及时报告的话,工商部门采取的是信用约束措施,首先督促你要履行职责,在督促的前提下,你依然不履行职责,我们就会把你放在经营异常名录里面。当然,这也可以修复,你履行了义务,再申请,我们再把你移出经营异常目录。
我国年检的现状
取消企业工商年检制度是对国务院最新批准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下称《方案》)的及时跟进,也是简政放权的举措之一。国家工商总局2014年2月19日发出通知,自2014年3月1日起正式停止企业年度检验制度,要求各级工商机关抓紧做好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等一系列新制度的实施准备工作。此举意味企业工商年检制度将正式告别历史舞台。根据国务院新近出台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正式取代企业年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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