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欠债不还属于合同违约的违法行为吗
欠债不还属于合同违约的违法行为,债务人要承担违约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二、欠债不还可以拿走相应物品抵账吗
他人欠钱不还,债权人不可以拿其东西抵债。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的是人民法院,债权人不能自行采取上述措施,要向法院起诉,并在获得胜诉判决后依法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债权人擅自处理债务人的财物的,可能构成侵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八条,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三、欠债不还怎么起诉需要什么证据
欠债不还起诉需要提交以下证据:
1.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证明资料;
2.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如:借款合同、借款协议、借条、合同等;
3.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依据,如:诉讼请求中关于要求计付本金及利息数额的计算清单;
4.已偿还借款的证据,如:收条、付款凭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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