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法典实施之后,事实婚姻被认定为同居生活,而非婚姻关系。
未补办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当事人只能就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
一、有小孩的同居关系如何解除
有小孩的同居关系应当提起诉讼法院受理解除。因同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如果配偶与他人同居,想解除同居关系,可以向法院起诉解除同居关系,不限于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范围。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双方在同居期间的收入和购买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根据规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二、事实婚姻怎么处理非法同居怎么处理
事实婚姻处理:
1、事实婚姻关系具有婚姻的效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凡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的,实际是确认其婚姻关系有效。
2、审理事实婚姻关系的离婚案件,如果双方未补办结婚登记,在处理上应与合法婚姻有所区别。首先进行调解,调解和好或撤诉的,确认婚姻关系有效,发给调解书或裁定书;经调解不能和好的,只能判决准予离婚,而不能像合法婚姻那样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为标准,判决不准离婚。
3、事实婚姻关系离婚时,子女的抚养、财产的分割及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等问题,注意照顾妇女和儿童的权益。
非法同居处理:
如果双方当事人在1994年以后共同生活,并且没有领取结婚证,应定性为同居关系,如果一方想要解除同居关系的,可以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根据规定,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同时,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三、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怎么分割?
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的分割:一般情况下,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法律上规定,如果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婚姻的,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处理,除非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以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第二十二条规定,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除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以外,按共同共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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