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地方法规、规章中,有关应当公证的规定主要涉及以下内容:
(1)抵押、担保、借款合同。
(2)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赠与、抵押、交换、继承。
(3)房产、股权、产权和票据的转让。
(4)招标,拍卖、提存。
(5)收养、继承、遗嘱、赠与、委托、房屋拆迁、出国留学协议等重要民事行为。
(6)重要经济合同、技术合同和劳动合同。
(7)重要的涉外、涉港澳台事务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和司法部于1998年联合下发的《关于调整公证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其中规定民事协议公证收200,涉及财产的加倍收取,也就是400元。
同时也规定了,各省物价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规定幅度内确定具。
如果做婚前公证需要公证哪些内容
做婚前公证需要公证的内容如下:
(1)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基本情况;
(2)现有夫妻财产(含债务)的名称、数量、规格、种类、价值、状况等;
(3)现有夫妻财产的归属;
(4)其他约定,如共同债务如何清偿,财产孳息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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