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补缴分三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补缴三个月的社保,属于正常补缴,只要在第一次缴纳社保时进行申报即可。
第二种补缴三个月以上社保,需要企业提供相应的工资表、企业相应往来账目等相关一系列资料。
第三种员工向劳动仲裁或法院,要求企业补缴未为员工缴纳的社保,只有凭借仲裁书或判决书就可以到社保部门进行补缴事宜。
深圳社保个人补缴如何补缴
补缴个人社保的流程如下:
1、个人档案在存档机构的,需要本人亲自到存档机构填写补缴申请单、补缴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承诺书,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等资料;
2、有工作的职工档案在单位的,需要到户口所在地存档机构填写补缴申请书,提交劳动合同、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
一、补缴社保需要的材料如下:
1、由单位出具书面申请,陈述补缴的事实及理由;
2、填写一式三份的社会保险费补缴申请表,连同相关的原始资料;
3、向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
二、补缴社保要满足以下条件:
1、当地户籍或外地非农业户籍。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2、社会保险账户在本地。社会保险账号处于暂停参保状态的,灵活就业人员。
总之,补缴个人社保,个人档案在存档机构的,需要本人亲自到存档机构填写补缴申请单、补缴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承诺书,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等资料。一般补缴社保要满足当地户籍或外地非农业户籍。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等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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