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既然事故责任认定书下来了,交警必然通知要去取认定书,不去取,交警可视为已同意事故的责任划分。所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可以不去拿。
一、事故认定书拿到以后是不是交警队就不管了
交警队根据事故现场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后,交警队因此次事故的责任即告终结。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后,当事人要做出认可或者不予认可的决定。当事人如果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可的,应当及时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上进行签名,依法履行赔偿义务。当事人如果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的,应当及时维权。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一方不签字怎么办?
当事人对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不签字,不影响责任书的效力。
因为事故双方的签字只是交警部门的一种送达方式。
如果当事人拒绝签字的,可在七日内通过邮局邮寄送达,即视为已送达当事人。
如果当事人对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可在接到认定书三日内向上级公安交警部门申请复核,复核内容写清复核请求及理由和主要证据。
当事人是否签字,对以后事故损害索赔都不会受到影响。
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可以去申请复核吗
当然可以。
当事人如果对交警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可以自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其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5日内,就会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公安交管部门受理复核申请的,如果认为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责任划分不公正或者调查及认定违反法定程序的,作出复核结论,责令原办案单位对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重新调查、认定;如果认为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认定公正、调查程序合法的,就会维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内容。
同时,向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复核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以一次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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