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遗产继承权后不一定可以反悔。法律规定,遗嘱继承人应当在知道或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如果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表示反悔的,法院依法不予承认。反之在遗产处理前,继承人对放弃继承表示反悔的,法院经审查会决定是否恢复继承人的继承权。
放弃遗产继承权需要什么手续
放弃遗产继承权需要的手续如下:
放弃继承权需要通过书面的方式明确的表示自己愿意放弃遗产的继承。申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时,应当逐项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2.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被继承人死亡前,放弃继承权不具有实际的法律意义。
3.本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可以由所在单位、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提供,只要能证明其确实享有继承权即可。
4.本人签字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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