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官司包括哪些程序
离婚官司包括的程序如下:
1.请求离婚的一方携带诉讼状和相关个人资料,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
2.在法院进行审查后,会发出立案通知书,通知双方到庭参诉;
3.法院会先对双方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成功,就不必开庭审理;
4.如果调解不成,法院会开庭审理并判决。法律规定对于双方感情已破裂,经法院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官司孩子怎么判
离婚官司孩子按照如下规则判决:
1.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2.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3.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三、离婚诉讼要哪些材料
离婚诉讼要准备如下材料:
1.婚姻存续的证明材料。
2.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
3.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
4.孩子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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