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居民申领护照指南
一、申办的渠道:
本市居民因如下事由需申请普通护照的,应向户口所在的分、县(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或者向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申请:
1、出国旅游、探亲、访友、留学、就业、商务、定居或从事其他非公务性活动的;2、护照即将期满需延期的;3、护照被污损、签证页用完需换发的;4、护照遗失需补发的。
二、申办的程序:
步骤一:领取《中国公民因私出国申请表。可向受理申请的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领取,也在互联网下载申请(网址:http://www.cqga.gov.cn)。
步骤二:填写申请表:须用蓝、黑墨水填写,各项目必须如实填写。
步骤三:递交申请表。
(一)申请护照需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本人近期2寸彩色照片两张(规格:白色背景,着深色上衣,尺寸为:48毫米X33毫米,头部长度:28毫米-33毫米、宽度21毫米-24毫米)。
2、本人户口、身份证(如户口与身份证项目不一致的,请提前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更正),均以A4规格各复印一份,同原件一起交受理民警审查。
3、需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应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单位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护照的延期、换发、补发、加注。
1、护照的延期、换发的办法:
居民因护照因即将期满需延期的,或护照因已延期两次或签证页用完不能再延长有效期需换发的,或护照被污损不能继续使用需换发的,提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规格同上)的申请表。
(2)护照原件及复印件(用A4规格复印1份)。
2、护照遗失申请补发的办法:
(1)向护照遗失地公安机关报案;
(2)凭护照遗失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报案证明到受理申请的出入境管理部门开具登报证明,在重庆日报、重庆晚报、重庆晨报、重庆时报其中一种报刊上刊登护照作废声明;
(3)在境外遗失护照的,就近向中国驻外使领馆报失。如需回国
补办护照的,提交我驻外使领馆签发的〈旅行证〉原件,不需提交上述(1)、(2)项证明。
(4)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规格同上)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申请表,并将报上刊登的遗失启事贴在申请表备注栏。
3、护照加注办法:
申请护照加注须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规格同上)的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手续:
(1)加注姓名。须提交注明了曾用名的户口薄和身份证复印件(用
A4规格各复印一份,同原件一起交受理民警审查);
(2)加注其它内容的,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人本人递交出国申请后,可委托他人凭领证回执和代领人的身份证件领取证件。
申请护照换发、延期、遗失补发、加注的,可委托他人办理。
属需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申请护照换发、延期、遗失补发、加注的,还需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单位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市局出入境管理局接待时间
周一至周四、六上午9:00-12:00(夏季8:30-12:00)
下午1:30-5:00(夏季2:00-5:00)
周五上午9:00-12:00(夏季8:30-12:00)
四、办结时限:
1、申请资料齐全后,申请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
2、护照遗失补办的和被污损申请换发的,自受理之日起,经3个月零5个工作日后即可领取护照。
五、收费标准:
护照200元/证;遗失补发400元/证;护照加注20元/次。
咨询电话:63961996
投诉电话:6396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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