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公司吊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只要注销登记,公司就宣告终止,其法律意义上的主体资格就消灭了。换句话说,公司只要注销登记,公司就不复存在了,任何人都不可能向其主张权利了。对债权人来说,并非作为债务人的公司一旦注销,自己的债权就没办法得到保障。在一些特定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依法向已注销公司的股东要求赔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债务人公司注销,如何执行?
问:我与一公司签订劳务合同,合同履行完毕,对方不付工程款。法院判决对方支付,但等我申请执行时,发现对方已经注销。请问我该找谁要帐?
答:公司的注销必须经过法定程序。通常情况下,公司因自行解散、被吊销执照、破产而注销。但不管哪种原因,都要经过清算,处理完公司的债权债务,工商行政部门才办理注销登记。根据《公司法》,公司解散,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如果公司没有履行法定清算程序,工商行政机关不应核准注销。在实践中,如果被执行人为有限责任公司,其股东在公司终止时不依法进行清算,在办理工商注销时,一般在注销清算报告中均有一段股东承诺:公司债务已清偿完毕,若有未了事宜,股东愿意承担责任,工商机关籍此承诺即核准公司注销,此种情形在实践中大量存在。
在这种情况下,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三条: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的,以其遗产偿还债务。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由其权利义务承受人履行义务。再根据《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71条,执行中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被撤销的,如果依有关实体法的规定有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可以裁定该权利义务承爱人为被执行人。由此,公司的股东应当承担履行债务的责任。
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83条: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71条至第274条及本规定裁定变更或追加被执行主体的,由执行法院的执行机构办理。所以,你可以向法院的执行庭申请将公司股东变更为被执行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十条【法人民事责任承担】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六十八条【法人终止的原因】有下列原因之一并依法完成清算、注销登记的,法人终止:
(一)法人解散;
(二)法人被宣告破产;
(三)法律规定的其他原因。
法人终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第七十条【法人解散后的清算】法人解散的,除合并或者分立的情形外,清算义务人应当及时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法人的董事、理事等执行机构或者决策机构的成员为清算义务人。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清算义务人未及时履行清算义务,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主管机关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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