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纳听老板的转账有一定的责任。
老板诈骗财务不知情不构成诈骗罪的共犯,若是明知老板实施诈骗业务仍提供财务工作的,构成诈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诈骗罪的量刑标准如下:
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出纳应向老板说清楚,如果老板仍坚持,出纳也不能做这个事,因此作为公司出纳,涉及这么大金额,恐怕将由检察院追究其渎职责任,可能要追究刑事责任。
出纳的岗位职责有:
1、根据《现金管理办法》、《支付结算办法》规定,管理现金、银行存款及有价证券(如国库券、债券、股票等)。
2、根据会计法规与会计制度的规定,审核货币资金收付业务所附的原始凭证和会计人员编制的收付款凭证,审核无误后,在原始凭证上加盖“收讫”或“付讫”章,在收付款凭证上加盖出纳人员名章,并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存款结算业务。
3、设置“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根据审核无误的收付款凭证,逐笔顺序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并结出余额。
4、定期进行现金盘点,编制“现金日报表”;月末与会计人员一起进行银行对账,并及时查找未达账项,协助会计人员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做到日清月结。
5、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和结购汇制度的规定及有关批件,办理外汇出纳业务。
6、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签发空头支票,不出租、出借银行账户为其它单位办理结算。
7、保管有关印章、空白收据和空白支票。
一、包工头恶意讨薪报警有用吗
承包商恶意讨薪,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将被判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包工头恶意讨薪也可能涉嫌诈骗。根据刑法规定,诈骗公私财产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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