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和行车证丢失,驾驶人可以向机动车驾驶证和行驶证发放地的车辆管理处申请补发,不支持异地补发。但这些情况不予补证,记满十二分,逾期未审核,依法扣押、扣留、暂扣、注销、吊销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丢了驾照,不需要挂失。需要及时去车管所申请补发,但在申请补发时,需要填写机动车驾驶证丢失的书面声明,证明驾驶证确实丢失了。补办驾照和行驶证的过程如下:
1、申请人到当地车辆管理处办理相关手续;
2、车辆管理处工作人员审核材料;
3、符合条件的业务受理;
4、申请人支付相应费用;
5、领取驾照和行驶证。
行车证的要件
行车证是货车,原则需要以下要件:
1、车辆所在车籍的工商执照,(个人名头的车辆有的地方不予受理)。
2、行驶证原件,复印件(含正本,副本,车辆照片)
3、车辆登记证书原件,复印件
4、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原件,复印件
5、符合制证要求的车辆照片
6、承运人责任保险
7、车辆检测单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三条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书面声明。
符合规定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一日内补发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补领机动车驾驶证后,原机动车驾驶证作废,不得继续使用。
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暂扣期间,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申请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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