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纠纷离婚有以下两种方式:1、登记离婚。双方对财产分割、孩子抚养问题协议一致后,签订一份离婚协议,即可自行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这种情况下,财产怎么分,夫妻双方自己协商一致即可。2、诉讼离婚。有一方不愿意离婚,或者对财产分割以及子女抚养权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即有财产纠纷和抚养权纠纷,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调解或判决离婚。这种情况下,法院原则上都是平分财产,但也有少数例外。
婚内财产纠纷
婚内财产争议纠纷,可以由夫妻双方协议处理,无法达成一致协议的,可以选择起诉至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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