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可以提出离婚。夫妻一方有家暴行为的,另一方可以提出离婚,家暴方也同意离婚的,双方可以直接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30天的离婚冷静期,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办理离婚登记,发放离婚证;家暴方不愿意离婚的,另一方可以选择诉讼离婚,人民法院在审理的过程中,发现确实有家暴行为的,人民法院在调解无效后,应当判决夫妻双方离婚。
家暴要离婚,遭遇家暴如何离婚
1、家暴并不是一定要离婚,当事人可以要求离婚,也可以不离婚。且如果受害方想离婚,但对方又不同意的情况下,受害要求离婚,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如果经过调解任然无法继续维持婚姻,则向人民法院起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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