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证办理流程
看条件,再按照下文办理。
1、居住证申领人符合申领条件且证明材料齐全的,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应当场受理,并出具《江西省居住证受理回执,申领人在规定的时间凭《江西省居住证受理回执到派出所领取居住证;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2、居住登记已满半年的居住证申请由社区民警受理,调查核实,录入信息并在《申领登记表上签名,报所领导审核。所领导审核后,在《申领登记表上签名,并在流动人口系统中点击“已审批”,流转派出所户籍民警,户籍民警打印居住证,加盖户口专用章,以上办证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3、居住登记不满半年的居住证申请由社区民警受理,调查核实,录入信息并在《申领登记表上签名,报所领导审核。所领导审核后,在《申领登记表上签名,并在流动人口系统中点击“已审核”,提交县(分)局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审批。县(分)局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审批后,在流动人口系统中点击“已审批”,流转派出所户籍民警,户籍民警打印居住证,加盖户口专用章,以上办证期限为十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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