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中介费一般不要收回合同。但当事人约定了此类情形的,按照合同约定处理。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
一、个人工程居间合同纠纷的效力如何认定?
在工程项目中签订的居间合同,如果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没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居间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九百六十一条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三条规定,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即居间报酬的请求权以促成合同成立为条件。
关于居间报酬标准,我国法律没有相应规定,因此应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自行约定。司法实践中,如果法院在审理中认为双方的约定明显过高,不合情理,可对之酌情予以调整。如本文案例三中双方约定的居间费高达工程总价的2%,法院对此进行了相应的调整。
二、租房中介费怎么计算
1、一般按一个月的房租来计算。租客找中介公司,通过中介找到房东,然后三方合谈完成租房交易的,这种方式需要收取租房子中介费。中介费会按租客第一个月租房租金的百分比来支付。
2、按租金的35%作来计算。租房中介费收取多少依各地惯例而定,收取方式也是,有的只向租客收取,有的同时向租客与房东收取。如:上海的惯例是房东与租客各出月租金的35%作为租房中介费。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九百六十三条
【中介人报酬请求权】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
三、居间合同以谁的名义起诉
居间合同中,如果中介人故意隐瞒或者提供虚假与订立合同相关的事实情况,损害了委托人利益的,以委托人的名义提起诉讼。如果是其他情况与合同相关人发生合同纠纷的,也是以委托人自己的名义起诉,中介人只是提供报告的一方。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规定,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九百六十二条规定,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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