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双方协商达成一致,被拆迁的房屋也是可以买卖的,但如果卖方没有将房屋过户给买方,那么房屋的产权人依然是卖方,房屋拆迁时买方将不能获得拆迁补偿费。遇到这种情况,买方可以依照双方签订的合同要求同卖方一起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或者主张解除合同,这时卖方应该成为违约责任,向买方支付赔偿金。
宅基地及房屋补偿标准及计算公式
房屋拆迁偿价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成。计算公式为:
房屋拆迁补偿=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参照当地普通住宅指导价,由区县人民政府参照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普通商品房住宅均价、城市规划等综合实际情况来确定。计算公式为:
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当地普通住宅指导价-房屋重置成新均价)×户均安置面积÷户均宅基地面积
拆迁中认定的宅基地面积应经合法批准、切不超控制标准。
房屋重置成新均价的具体标准由区县部门以上区域内农村房屋建设情况在400--700元/平方米幅度内确定。户均安置面积,按照100-150平方米控制,按照各地的实际情况而定。
宅基地及房屋补偿方式
土地补偿的标的是土地使用权,一般分为2种形式:一是置换补偿,二是货币补偿。
置换补偿就是在规划的安置区域按不同地价折换成多少平方米对你进行安置。
货币补偿就是根据相关补偿标准,对你的宅基地按每平方米多少钱直接付钱给你。
村民私有的房屋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这个补偿的是指物产所有权,包括你在分配给你的宅基地上所有的房屋、相关设施、构筑物、树木蔬果农产品等。
其具体的标准由政府制定,下级政府制定的标准必须高于上级政府制定的安置标准,在补偿标准实施方案上是写的非常清楚的。这项补偿一般是货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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