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人有权要求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家庭成员,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单位应当予以劝阻和调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受害人有权要求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受害人要求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家庭成员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一、民法典规定遭受家暴就要来救济吗
遭受家暴的救济方式:一般来说,受害人或其近亲属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离婚,也可以向有关机关申请调解。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发现有家暴等情节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家庭成员砸东西算家暴吗?
1、家庭成员砸东西不一定算家暴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2、若是遭遇家暴,可以采取投诉、报警、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等方式保护自己的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第十三条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
第十四条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人的信息予以保密。
第二十三条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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