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以上可以立案。但各地经济水平不一样,所以可能会有小的差异。当发现自身物品被盗时,不论价值多少应冷静处理,及时向有管辖权的公安部门报案,并向相关部门提供有效信息从而协助公安部门办案。
一、派出所立案标准有:
1、有犯罪事实。即已经受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律,构成了犯罪。这种犯罪事实已客观存在,非主观臆测有证据证明,并非毫无根据;
2、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即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需要依法给予刑罚处罚。如果其行为仅构成犯罪,而依法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也不应立案;
3、属于本区域管辖。公安机关只能管辖法律规定的属于本区域管辖的案件。
二、公民到公安局报案需要的程序有:
1、报案。一般应按属地原则以书面或口头向案件发生地的公安机关提出;
2、口头报案应当接受民警的询问,并制成笔录;
3、报案应如实反映情况和线索,不得夸大事实或诬告,诬告应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4、报案有权要求公安机关保障本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
5、报案如果不愿公开自己姓名和报案的行为,有权要求公安机关为其保密;
6、如所报案的案件非刑警支队管辖,有权要求接待人员作出说明和指导到相应部门报案。
综上所述,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以上可以立案。但各地经济水平不一样,所以可能会有小的差异。当发现自身物品被盗时,不论价值多少应冷静处理,及时向有管辖权的公安部门报案,并向相关部门提供有效信息从而协助公安部门办案。派出所立案标准有有犯罪事实,即已经受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律,构成了犯罪。这种犯罪事实已客观存在,非主观臆测有证据证明,并非毫无根据。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即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需要依法给予刑罚处罚。如果其行为仅构成犯罪,而依法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也不应立案;属于本区域管辖。公安机关只能管辖法律规定的属于本区域管辖的案件。
诈骗信用卡多少钱能立案
信用卡诈骗五千元以上被追诉。《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五十四条规定,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二)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本条规定的“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公安部关于修改盗窃案件立案统计办法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盗窃犯罪数额标准的通知》中规定:“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一般可以300-500元为标准;少数经济发展较快的地区,可以600元为标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会同公安厅(局)和有关部门,参照本《通知》的规定,确定本地区执行的数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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