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计生证明办理是怎样
已经离异的夫妇是不需要办理计划生育证明的,视同未婚生育子女,带上离婚证即可。如果一定要计划生育证明,需要带上身份证、离婚证和个人照片,到户籍地或者村委会出具证明,然后带上所有的证件和证明,到户籍地计生部门办理即可。
二、计划生育证适用人员有哪些
计划生育兼职单位综合治理工作中涉及办理新生入园、入学、转学,申请设立民营社会医疗机构等需要出具计划生育证明的流动人口。
三、计划生育证办理所需哪些材料
1、《计划生育服务证》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2、结婚证;
3、节育证明。
49周岁以下己婚人员,未育的,需提供近三个月本市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女方查环查孕证明。属一孩的,提供近三个月本市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上环证明。属二孩或以上的,提供本市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绝育证明;
4、下列情况另需提供不同材料:
(1)只生育一个子女的,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2)属于政策外生育的,提供社会抚养费征收票据。
办理部门:申请人现居住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
办理程序:持上述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申请。工作人员核实原件后留复印件并受理申请,如对材料真实性有疑问,可留材料原件进一步核实。
办理时限及结果:提交材料齐全的,应即时办理。如需进一步核实,可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材料,并自申请人提交材料齐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需要延长时间的,应报街道计生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及时通知申请人,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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