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咨询:人身伤害和精神损失费如何要求赔偿?
我和同学去做足疗之后,腿上都出现了小红疙瘩,我们决定要求赔偿,请问这种情况下人身伤害费或者精神损失费应该要求赔偿多少?
解答:你们有权要求对方支付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属实的损失。这些要看实际损失的相关票据。
至于精神损失费没有明确标准,根据你的伤情和精神痛苦情况酌情要求,由法院考虑是否认可或认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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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损失费赔偿范围
《精神赔偿解释》规定了三种不同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
(1)对于造成死亡的,应当赔偿死亡赔偿金;
(2)对于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残疾赔偿金;
(3)对于侵害人身,没有造成死亡残疾后果的,应当赔偿精神抚慰金。
自然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时,可以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严重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和1万元五个等级;一般性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8000元、6000元、4000元和2000元四个等级。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确定应当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3)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5)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6)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实际操作中,目前还没有一个明确的标准供参考,因为各个地区,当事人的经济状况及相关的地方性条例的规定不一致。因此目前为止关于数额的确定只能依据以上的几点因素法官主观裁量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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