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采取下列措施:1.施工单位在施工前要严格履行有关部门审批手续,一定要与公安交警部门签订协议,经审核具备施工条件后方可施工。2.施工时现场的警告标志、标牌设置必须符合国家标准。3.高速公路交警部门要随时到施工路段检查,发现施工中存有交通隐患,要及时告知施工单位,要求其立即整改,确保施工路段的交通安全。4.在施工路段行驶时应保持一定的车距。5.驾驶员遇有施工现场标志时,一定要按限速行驶,不要置明显的限速标记于不顾,以免遇到紧急情况而酿成事故。
非道路发生交通事故该怎么办?
非道路发生交通事故的,可以报警处理,交巡警部门负责接出警,勘察事故现场,固定有关证据,分析事故原因,综合作出非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如果发生的事故轻微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解决的,当事人之间自行协商解决即可,不需要报警。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二条:因工程建设需要占用、挖掘道路,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设、增设管线设施,应当事先征得道路主管部门的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还应当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施工作业单位应当在经批准的路段和时间内施工作业,并在距离施工作业地点来车方向安全距离处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采取防护措施;施工作业完毕,应当迅速清除道路上的障碍物,消除安全隐患,经道路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验收合格,符合通行要求后,方可恢复通行。对未中断交通的施工作业道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交通安全监督检查,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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