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东大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
2、对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及决议的合法性发生争议又无法协调的;
3、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侵犯投资者合法权益的。
一、股东直接诉讼有哪些
股东直接诉讼包括:
1、撤销决议。股东大会、股东大会、董事会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作出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2、不能行使查阅权的诉讼。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的会计账簿。公司拒绝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查阅;
3、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9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损害赔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解散公司。公司经营管理存在严重困难,继续存在会给股东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持有公司全体股东的表决权10%上述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二、股东直接诉讼的基本条件有哪些?
股东诉讼中的直接诉讼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二条第一、二款规定,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三、公司法对股东直接诉讼作出的规定有什么
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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