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法人变更了变更税务应当向原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登记。已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如实提供下列证件、资料,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1、工商登记变更表及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2、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3、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登记证正、副本和登记表等)。
什么是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其中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区别具体如下:
1、国家规定标准不同;
2、适用税率不同:小规模纳税人一般适用3百分号、5百分号两档税率;一般纳税人一般适用6百分号、9百分号、13百分号、0百分号四档税率;
3、性质不同: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抵扣进项;
4、一般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作为当期进项税抵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条
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第十七条纳税人已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如实提供下列证件、资料,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一)工商登记变更表及工商营业执照;(二)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三)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登记证正、副本和登记表等);(四)其他有关资料。
全文81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