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丢失是可以补办的。只要本人携带离婚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前往婚姻登记中心申请查阅离婚档案,工作人员同意申请的,将本人曾经办理离婚登记交给婚姻登记机关的离婚协议书复印一份并加盖公章。离婚协议书是夫妻选择协议离婚时,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所签订的协议。在夫妻办理协议离婚时,需要向民政局提交离婚协议书,该离婚协议书是一式三份,也就是在民政局留了一份归档。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因感情破裂、基于双方自愿的情况下签订的关于解除婚姻关系相关事宜的经过婚姻登记机关或者法院认可的书面协议。
离婚协议书丢失再婚属重婚吗?
1、据《关于人民法院诉讼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1984年公布实施)第三条规定,人民法院诉讼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60年、短期30年。因此,假如诉讼离婚档案法院还未销毁的话,可与法院档案保管部门取得联系,然后以当事人身份要求复制审判文书。
2、另据相关规定,法院审判婚姻案件,判决或调解准予离婚的,一般会再每审判年度终了时,统一将审判文书送原婚姻登记机关备查。因此,原婚姻登记机关也应该有法院的裁判文书。
3、即便当事人丢失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再婚的,现婚姻仍合法有效,不会构成重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全文61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