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内容讲述公司负债时股东的责任问题。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股东需以其认缴的出资比例或出资金额承担债务,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则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承担债务。如果公司没有其它违法行为,申请破产时,一般股东只需有限承担责任,不额外追究个人财产。
公司负债股东负有一定责任。当公司出现负债时,首先以公司财产清偿债务,不足部分再根据股东出资的具体情况向股东追偿。有限责任的股东应当以其认缴的出资比例或出资金额承担债务,股份有限的股东则应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承担债务。如果公司没有出现其它违法行为,申请破产时,一般股东只需有限承担责任,不额外追究个人财产。
**公司的负债总额的构成有什么
证券法规定,**公司的对外负债总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额的规定倍数,其流动负债总额不得超过其流动资产总额的一定比例;其具体倍数、比例和管理方法,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具体如下所述:
负债,是指公司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以公司资产偿还的债务。
**公司的负债总额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为流动负债,即将在一年内偿还的债务,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应付工资、应交税金等;
另一部分为长期负债,指偿还期在一年以上的债务,包括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项等。公司的净资产额是指公司的总资产减去总负债后的余额。
这个余额就是股东的全部权益。法律规定,**公司的对外负债总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额的规定倍数。这意味着净资产额越大,允许**公司的负债总额越大,以净资产数作为管制公司负债的基础,以此来为**公司设立负债警戒线,保障公司的经营安全。
法律之所以作出这样的规定,是根据多年来世界各国经济发展的经验,特别是经济危机来临时,众多公司破产的教训作出的。由于经济发展的周期性,在市场需求旺盛时,许多**公司很容易受高利润的诱惑,不顾风险,高负债投资,而在经济形势急剧变化时,投资无法收回,就发生偿还危机,甚至破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四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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