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在股权质押的状态下转让股权,但必须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三条规定,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股权质押后是否可以转让
一般不能。股权质押期间,股权出质后是不能转让的,但如果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一致的,可以进行转让。根据法律规定,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公司法》第七十三条
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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