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标纠纷提交人民法院后,当事人同意人民法院调解的,应当出具调解协议,调解协议具有法律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第九十七条调解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判员、书记员签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双方当事人签收调解书后,具有法律效力。二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如何解决商标纠纷
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受理赠送商标侵权案件后,应当在调查取证的前提下,停止侵权行为认定事实,并根据侵权事实和情节轻重作出行政处罚。具体处罚措施包括:1、责令立即停止销售;2、接受邀请,销毁侵权商标标识;3、消除现有商标上的侵权商标;4、接受模具邀请,直接用于商标侵权的印版或者其他犯罪工具;
5、责令、监督销毁物品;
6。根据情节,可以处以非法经营额50%以下或者侵权所得利润5倍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侵权人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务行政部门在调查取证中可以行使下列职权:。询问有关各方;
2。检查与侵权活动有关的物品,必要时责令封存;3。调查与侵权活动有关的行为。查阅、复制与侵权活动有关的合同、账簿等业务资料。
全文54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