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子女是第二顺序继承人。孙子女符合代位继承条件,拥有继承权。一般来说,代位继承权通常是指当被继承人的孩子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那么该具有继承权的孩子,也就是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就可以获得被代位继承人所应得的遗产份额的权利。代位继承可以保障死者晚辈直系血亲的物质生活和经济利益。
外孙子女是法定继承人吗
外孙子女不是法定继承人。
根据法律规定,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包括:
(1)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2)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
其中,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因此,外孙子女不是法定继承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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