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无力偿还是否会产生滞纳金,需视信用卡欠款逾期事实发生的时间而定,具体如下:
自2017年1月1日起,取消信用卡滞纳金,对于持卡人违约逾期未还款的行为,发卡机构应与持卡人通过协议约定是否收取还款违约金,以及相关收取方式和标准。
因此:
1、2017年1月1日前,持卡人有信用卡欠款逾期未偿还的,会产生滞纳金。
2、2017年1月1日后,持卡人有信用卡欠款逾期未偿还的,不会产生滞纳金。若持卡人同银行通过协议约定还款违约金及其收取的标准的,需要支付还款违约金。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信用卡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引入“违约金”取代“滞纳金”,并禁止收取超限费。
“滞纳金”的概念带有较强行政强制色彩,不适宜用于平等市场主体之间的经济活动。
立足于公平原则和合同关系,对于持卡人违约逾期未还款的行为,发卡机构应与持卡人通过协议约定是否收取违约金,以及相关收取方式和标准。
债务人无力偿还信用卡会坐牢吗
债务人无力偿还信用卡会坐牢。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解释》同时对信用卡恶意透支所涉金额进行了规范。规定透支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而所谓透支数额,为持卡者局部归还的数额或尚未归还的数额,不包括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信用卡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三、违约金和服务费用
取消信用卡滞纳金,对于持卡人违约逾期未还款的行为,发卡机构应与持卡人通过协议约定是否收取违约金,以及相关收取方式和标准。发卡机构向持卡人提供超过授信额度用卡服务的,不得收取超限费。发卡机构对向持卡人收取的违约金和年费、取现手续费、货币兑换费等服务费用不得计收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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