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旅游合同必备条款
旅行社、旅游者的基本信息;旅游行程安排;旅游团成团的最低人数;交通、住宿、餐饮等旅游服务安排和标准;游览、娱乐等项目的具体内容和时间;自由活动时间安排;旅游费用及其交纳的期限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纠纷的方式;法律、法规规定和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二、订立旅游合同时,旅行社还应当向旅游者告知下列事项:
1、旅游者不适合参加旅游活动的情形;
2、旅游活动中的安全注意事项;
3、旅行社依法可以减免责任的信息;
4、旅游者应当注意的旅游目的地相关法律、法规和风俗习惯、宗教禁忌,依照中国法律不宜参加的活动等;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告知的事项。
三、签订旅游合同的7大注意事项
1、看合同必备条款是否齐全。按照《旅游法》和《旅行社条例》规定的旅游合同必须载明的事项,如不在主合同中体现的,就要再行程表中体现。行程表是合同附件,一经游客签名就具有法律效力,旅行社不得再随意更改行程。
2、看合同的一些特殊要素。比如:出境游如果要收导游小费,必须事先在合同中约定收取标准;法规规定出境游一定要派领队的,合同中要有相关的约定;大部分旅行社通常会将省外游、出境游委托地接社去做,旅行社有义务在合同中告知游客地接社的名称、联系方式等。
3、注意合同中是否存在工商部门认定的霸王条款问题。比如若人数不够,我社无法独立成团,将提前五天通知,全额退还退费,不做赔偿;或我社有权联合其他旅行社共同组团出游,恕不另行通知等。如果有这种类似情形,可与旅行社交涉或协商,再不行可另选旅行社参团。
4、行程表作为合同的附件也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注意行程表中的有关条款与合同条款有没有相互抵触的问题。
5、要注意网上交费团购的合同签订问题。如是合法的旅行社通过电子商务参团的,要与参团旅行社签订合同。如果不具备旅行社资格的网站以团购等方式收取费用交由旅行社操作的,在参团前一定与组团社签订旅游合同,避免发生旅游纠纷时组团社推卸责任。
6、善用协商权。对双方协商一致的其他内容,旅行社在其提供的合同中应当留有特别约定条款位置,供双方去协商,游客对合同中已印制定下来的一些内容,认为不合理的,一定要提出异议,通过充分协商去修改。或者游客中有需要照顾的老人小孩,需要清真饮食的少数民族成员等,就要补充一些特别的约定。对显示公平的合同,旅行社不肯让步的,游客有权选择不参加这个履行社团。
全文97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