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营运证需要去驾管所和工商、税务等部门,依次办理个体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道路经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上牌等步骤。最后,领取营运证作为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合法凭证。无证经营即“黑车”。
要办理营运证,一般需要去驾管所,然后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在工商部门办理个体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办理道路经营许可证;
3.领取工商营业执照;
4.办理税务登记证;
5.将车辆带到车管所上牌(如果车辆是从外地过户到工商部门核准的个体户名称,则需要先到工商部门核准该名称所在地的车管所上牌);
6.最后领取营运证。车辆营运证是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车辆的合法凭证,如果车辆没有营运证,那么就是无证经营,也就是通常所说的“黑车”。
营运证在哪里办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营运证的办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程序。营运证是指机动车辆的行驶证,属于一种行政许可。那么,营运证在哪里办理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行政许可的申请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而营运证的办理,则应当向机动车辆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机动车辆管理部门包括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等。因此,营运证的办理需要向机动车辆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二十三条也明确规定,行政机关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应当出具加盖行政机关公章并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因此,在办理营运证时,申请人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期限向机动车辆管理部门提交申请。
综上所述,营运证的办理需要向机动车辆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期限完成申请。如果您需要办理营运证,建议您及时向机动车辆管理部门提出申请,以免逾期无法办理。
营运证的办理需要向机动车辆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期限完成申请。如果您需要办理营运证,建议您及时向机动车辆管理部门提出申请,以免逾期无法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三十三条道路运输车辆应当随车携带车辆营运证,不得转让、出租。
第三十四条道路运输车辆运输旅客的,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不得违反规定载货;运输货物的,不得运输旅客,运输的货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重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
违反前款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三十五条客运经营者、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应当分别为旅客或者危险货物投保承运人责任险。
第六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一)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或者不按规定的线路、公布的班次行驶的;
(二)强行招揽旅客、货物的;
(三)在旅客运输途中擅自变更运输车辆或者将旅客移交他人运输的;
(四)未报告原许可机关,擅自终止客运经营的;
(五)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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