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产损害的法律特征
(一)财产损害是侵权行为侵害财产权所造成的客观后果。
(二)财产损害是财产价值量的改变,是财产价值的贬损。
财产损害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所谓直接损失,又称积极的损害,它是指当事人已有的合法利益,因可归责于加害人的原因事实发生,以致减少的利益。而间接损失又称消极的损害,它是指被损害人本可获得的预期利益,但由于可归责于加害人的原因事实发生,以致丧失的利益。根据民法原理,在侵权损害赔偿中,须赔偿的财产损失不仅包括直接损失,而且包括间接损失。对于直接损失的计算,一般采用折价计算法,就是将被侵害的财产计算出实际减少的价值,按照实际减少的价值进行赔偿。对于间接损失的计算,首先计算间接损失的价值,但是不能将财产损失本身计人间接损失之中,同时,不能在计算间接损失时,再计算受害人的停产损失或误工工资。
二、财产损害的赔偿标准
(一)我国国家赔偿中财产赔偿是以金钱赔偿为主,以恢复原状﹑返还财产﹑赔礼道歉为辅的赔偿方式,依照可能出现的赔偿情形,可以把赔偿的标准作出如下的分类:
1、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返还财产
2、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造成财产损坏或灭失的依照3﹑4条规定赔偿
3、应当返还的财产失灭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4、应当返还的财产受损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5、财产已拍卖的,给付拍卖所得的价款
6、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如水费﹑电费﹑职工基本工资等)
7、对财产权造成其它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
三、财产损害是什么意思
财产损害,是指侵权行为侵害财产权,使财产权的客体遭到破坏;其使用价值和价值贬损、减少或者完全丧失,或者破坏了财产权人对于财产权客体的支配关系,使财产权人的财产利益受到损失,从而导致权利人拥有的财产价值的减少和可得财产利益的丧失。
按照广义的角度去理解,财产损害中的财产,是指广义的财产权利,应当包括自物权、他物权以及债权和知识产权,还包括股权、继承权等财产权,同时也包括财产利益。“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健方式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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