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因医疗事故提起诉讼的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医疗事故诉讼中的申诉程序是怎样的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医疗事故诉讼中的申诉程序
1、申诉的时效
1)对生效的法院判决,当事人不伏的,应当在2年内提出申诉。
2)二年为不变期间,自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次日起计算。
2、对生效判决,法院应当再审的情形
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2)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
3)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4)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
5)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3)对生效的调解书,法院应当再审的情形
5)有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
6)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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