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我们需要看房,买卖双方讨论价格、付款方式和交货日期。买卖双方持房产证原件或抵押合同原价到档案楼国土部门查验档案。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就房价、定金、首付、资金监管、贷款申请时间、止赎费用、过户申请时间、纳税方式、交付日期、承租人情况、佣金支付时间及比例、违约责任等进行协商。确定这些要点后,买卖双方与中介签订三方合同或买卖双方签订合同,将上述内容写入合同。签订合同是关键。许多纠纷的产生是因为合同不完善,使对方可以利用它。资金监管及贷款申请:买受人将定金首付存入银行资金监管账户,买卖双方与银行签订资金监管协议,买受人向银行申请贷款,银行同意贷款后向出卖人出具承诺书。赎回房屋的出卖人应当办理委托担保公司赎回房屋的公证委托书,向原贷款银行申请赎回房屋,担保人应当办理赎回房屋、担保赎回房屋、注销抵押登记等手续。
6。房屋转让买卖双方到国土资源局签字,提交房屋转让申请,担保公司领取收据。7买受人缴税并凭收据领取税票后,缴纳相关税费,担保公司拿出新的房产证到国土资源局抵押银行办理抵押登记,银行向出卖人支付首付款。新房产证办理抵押登记后,银行将扣除房屋赎回贷款后的贷款给予出卖人。买卖双方办理房屋交接和水电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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