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修正案九对比修正案八修改了哪些点
刑法修正案九经过三次审议通过,并确定于2015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相比于刑法修正案八,此次刑法修正案结合中国社会实际及社会大众关注的热点,确定了此次刑法的修正,它的主要修改与亮点有以下几个方面。
修改一:废除实施18年的“嫖宿幼女罪”
1997年修改刑法时增加了嫖宿幼女罪,该款规定:嫖宿不满14岁的幼女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中国在上世纪90年代严打卖淫嫖娼时,不少犯罪分子故意隐瞒幼女年龄,不少嫖客便借此声称不知道对方是幼女,以图逃避强奸罪的处罚。
此次刑法修改取消了其中关于嫖宿幼女罪的规定,对这类行为可适用刑法第236条:奸淫不满14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修改二:收买被拐妇女、儿童将重罚
刑法原第二百四十一条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
此次修改后:“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从轻处罚;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意味着今后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行为将一律被追刑责。
修改三:“医闹”入刑,“挑头者“面临七年牢狱
此次将刑法第二百九十条第一款修改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这也就意味着,“医闹”首犯最高将被判七年!
修改四:暴力袭警将重罚
将刑法第四百二十六条修改为:“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指挥人员或者值班、值勤人员执行职务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战时从重处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按照妨害公务罪的规定从重处罚。
修改五:取消九个罪名的死刑
继续逐步减少死刑罪名,取消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核材料罪,走私假币罪,伪造货币罪,集资诈骗罪,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战时造谣惑众罪等9个罪名的死刑。
据了解,我国现有适用死刑的罪名55个,取消这9个后尚有46个。生杀予夺”需要慎之又慎。
修改六:将猥亵罪客体扩大到男性
刑法第237条修改为: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这意味着,强制猥亵违法行为的对象不再仅仅限定为女性,而是包括了男性。
修改七:重特大贪污罪犯要把牢底坐穿
刑法的这项修改具体为,在原刑法第383条中增加一款规定,对犯贪污、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想用各种手段减刑、监外服刑,逃避法律的惩罚的人,你就死了这条心吧。
修改八:虐待老人、儿童将入刑
在刑法第二百六十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六十条之一:“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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