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底做申报,月初进行缴费,月中进行扣费。
每月1-10日为社保经办机构审核期,已经受理过的增减业务进行审核结算,并核定当月的征收数据。每月11日至当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为对单位受理申报时间。
缴费单位若有人员增减变化,须在当月及时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手续(每年年度申报当月不受理人员增减,当月新增单位除外)。每月10号,社保经办机构核定出当月数据后,由参保单位到地税部门缴纳社会保险费。
《社保基金缴纳条例》规定,按月缴纳社保基金,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的基准缴纳。而且社保部门也规定,对签署合同的劳动者的社保基金必须在当月月底前缴纳。
纳税人报送申报资料受理审核受理申报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
2、《增值税发票领用存月报表和分支机构销售明细表》
3、《增值税发票使用明细表》
4、《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税明细申报表》及电子数据
5、《增值税进项税金抵扣明细表》及电子数据
6、财务报表
7、《重点税源调查表》(列入重点税源企业)
8、《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报资料表》
提供的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当场办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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