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次要责任可以要求对方修车。根据相关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无人员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或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可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撤离现场。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对方全责修车耽误用车和上班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对方负事故全部责任的,则应该由对方赔偿因事故而造成的全部合理的损失。
而如果只是车辆受损的,除正常的车辆因事故受损而产生的修理费用可以要求赔偿外,在一般情况下,当事人还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因处理事故而产生的误工费、因车辆修理期间而产生的交通费用或租车费用等实际产生的合理的费用。如果双方就赔偿问题无法协商一致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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