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役周六周日算刑期。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即从犯罪分子实际执行拘役开始计算。
一、管制和拘役有期徒刑的区别主要是
管制与拘役有期徒刑的区别如下:
1、判决前相抵不同。管制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其他1抵1日;
2、地点不同。控制在家,拘役一般在拘留所,有期在监狱;
3、待遇不同。即使没有被判剥夺政治权利,也没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权利。有期徒刑理论上具有政治权利。
管制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拘留的,拘留一日折抵刑期二日。第四十四条规定,拘役的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拘留的,拘留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第四十七条规定,有期徒刑的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拘留的,拘留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二、拘役期限的规定
1.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2.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3.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三、拘役处罚一个月
拘役一个月刑期如何计算拘役刑期的计算。刑法规定,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即从犯罪分子实际执行拘役开始计算。对于虽已作出拘役判决,但犯罪分子尚未交付公安机关执行的,还不能算判决执行之日,不能开始计算刑期。同时规定,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判决执行之前犯罪分子被采取刑事拘留、逮捕等剥夺人身自由措施的,应当羁押一日折抵拘役刑期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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