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据担保合同或者担保条款约定,在债务人不能按期清偿主合同债务的情况下,担保人就债务人的债务对债权人负有替代偿还的责任。
二、若已经出现了需要由担保人向债权人承担责任的事实,在承担责任之前,担保人为了逃避担保责任而将房产卖掉,担保人的责任并不能免除。如果担保人的转卖房屋行为直接损害了债权人的合法利益,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转卖房屋的行为。
三、如果担保方式为抵押,抵押的房屋并做了登记,担保人是无法转移房屋所有权的,同时,未经债权人的同意,转让房屋之行为不发生效力。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
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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