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发放后还需进行哪些手续?
时间:2023-07-14 08:01:36 173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贷款已经批下来了,开发商就会通知去取已经在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了,因为银行如果没给发放贷款,开发商是不会把签订的购房合同拿到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银行通常会成批的将完成贷款发放的贷款合同、还款用银行卡送到开发商那里,所以在领取购房合同的同时,也可以拿到贷款合同和银行卡。

房屋贷款到期后需要办什么手续

一、房屋贷款到期后需要办什么手续

1、房贷还款到期了,需要去银行办结清证明并解押房产证。一般银行在向申请人指定账户中汇入购房贷款前,会拨打一个回访电话的,主要为确认账户信息是否准确、购房贷款计划是否有变等,一般工作人员得到申请人的肯定回复后,才会向指定账户中发放贷款。

2、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

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交验下列文件:

(一)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二)抵押登记申请书;

(三)抵押合同;

(四)《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必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五)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

(六)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

(七)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二、办理解押房产证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解押房产证需要的材料如下:

1、所贷银行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复印件;

3、委托人复印件;

4、权利证明;

5、银行出具的还款证明;

6、身份证;

7、房屋产权证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以担保贷款为付款方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当事人一方请求确认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或者撤销、解除合同的,如果担保权人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提出诉讼请求,应当与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纠纷合并审理;未提出诉讼请求的,仅处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担保权人就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纠纷另行起诉的,可以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合并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后,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也被解除的、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贷款和购房款的本金及利息分别返还担保权人和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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