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罪取证难不难?
时间:2023-04-25 09:30:36 412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一、职务侵占罪取证难不难

需要根据案件时间情况来定。

职务侵占罪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对于构成本罪的证据问题,首先需要明确职务侵占刑事犯罪的构成要件:

(一)职务侵占罪是直接故意犯罪,即具有非法占有公司财物的目的,

(二)本罪的犯罪主体是企业、公司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无论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还是国有公司、企业、中外合资、中外合作、集体性质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私营企业等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一切职工都可成为本罪的主体

与构成贪污罪的犯罪主体:国家工作人员正好是相区别的。

(三)本罪在客观上存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公司财物的行为,包括

1、利用自己主管、分管、经手、决定或处理以及经办一定事项等的权力;

2、依靠、凭借自己的权力去指挥、影响下属或利用其他人员的与职务、岗位有关的权限;

3、依靠、凭借权限、地位控制、左右其他人员,或者利用对己有所求人员的权限

所以在职务侵占刑事案件审理判决中,有效证据主要是针对这犯罪嫌疑人的身份、取得占有财物的方式等,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犯罪嫌疑人供述、受害人陈述、勘验笔录、视听资料等能证明案件的事实经过的,都属于有效证据。

现在我国刑事诉讼法还规定了非法证据排除制度,可以对非法取得的证据要求法院审理时候不予采纳。

《刑法》

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刑事诉讼法》

第四十八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第五十四条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

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时发现有应当排除的证据的,应当依法予以排除,不得作为起诉意见、起诉决定和判决的依据。

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与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共同侵占单位财物如何定性处理

对此有两种不同意见:一种意见是按主犯的基本特征定性,如主犯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那么同案犯都定贪污罪;如主犯的身份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那么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同案犯定侵占罪。另一种意见是:如果主犯的身份是公同、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那么全案都定侵占罪;如果主犯的身份是国家工作人员,应分别定罪,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定贪污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定侵占罪。

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如果行为不属《刑法》第九十三条规定的范围,就应界定为“非国家工作人员”。

二、职务侵占罪的辩护技巧

专家认为至少应该掌握关于本犯罪的以下基本的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在此基础上,刑事辩护律师团可以根据犯罪嫌疑人的具体涉案事实,进行有针对性的分析和论证,提出具体的辩护方案。由一个强有力的辩护律师或者辩护律师团进行辩护,将最大可能地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刑事辩护是一个艰苦的工作,往往涉及到艰难的调查取证工作,然后根据调查取证的结果,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要最大限度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不仅仅需要娴熟的掌握我国对于该种犯罪的法律规定和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知道刑事法律关于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规定;还需要缜密的思维能力,把握犯罪嫌疑人的实际案情,再把实际案情与国家法律的规定相互结合,尽量找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与刑法规定之间存在的本质上的不同之处,以达到避免司法机关据此对犯罪嫌疑人定罪的目的。

如果犯罪嫌疑人确实已经无任何疑义地构成了某种犯罪,那么律师的职责就转化为尽量为犯罪嫌疑人找到减轻处罚的法律根据和事实理由。总之,刑事辩护律师的工作任务就是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尽量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有效的辩护。

三、职务侵占罪的法律特征

职务侵占罪的法律特征:第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第二,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第三,本罪的主体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第四,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本单位财物的目的。

全文2.1千字,阅读预计需要7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刑事犯罪 最新知识
针对职务侵占罪取证难不难?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职务侵占罪取证难不难?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