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大调研组对市工商局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专题调研。在座谈会上,有调研组成员提出疑问,针对目前存在的某些公司多次注册,利用注销营业执照来规避债务的问题如何解决?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回应,一个投资主体注册多个公司是法律允许的,目前尚无法律法规支持工商部门对企业的债务进行监管。
会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提出:比如有一些公司,本来注册了一个公司名,由于出现债务纠纷,为了规避法律责任,把这个公司注销了,又用另一个名字重新申请注册一个新公司。广州有没有此类现象?对这样的问题有什么监管措施?
对此,市工商局的注册处负责人回应,目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中对一个投资主体注册多个公司是允许的。但没有法律法规支持工商部门对公司的债务进行监管,因此工商部门对前来注册的公司,只要是符合条件就核发营业执照。对于同一法人注册多个公司,既不参加年检,又不主动申请注销的,工商部门则采取2年不参加年检就吊销营业执照的措施。
据了解,有些公司正是利用被吊销营业执照的机会规避债务。企业一旦被吊销营业执照,其贷款客户法人主体就消失,即使明知其赖账,但债权方也找不到有效的手段收回贷款。有些企业就钻这个空子,故意不参加年检,在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下来之前,再重新注册一个新的公司,导致债权单位追债无门的现象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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