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五)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遗嘱见证人资格的限制性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民法典遗产继承如何操作
遗产继承主要指被继承人死亡时,将自己遗留下来的个人所有财产,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交由继承人继承的行为,但是在实际操作中,经常由于被继承人的遗嘱不明确,导致子女们进行遗产继承操作时不知所措,甚至矛盾重重。按照法律有关规定,进行遗产继承时,有遗嘱的按照遗嘱办理,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顺序确定继承人和继承份额,进行遗产继承公证,办理相应遗产继承过户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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