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通则对借款人的限制有:
1.借款人不得同时向同一辖区的贷款人的不同分支机构分别借款。
2.告知义务。借款人不得向贷款人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有关生产经营的情况,以防止借款人利用虚假的生产经营资料借得与自己的偿还能力不相称的借款,影响金融机构的资金安全。
3.借款人不得利用贷款从事股本权益性的投资。
4.借款人不得利用贷款在有价证券、期货方面进行投机性的经营活动。
5.除依法取得经营房地产资格的借款人之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用贷款从事房地产业务;依法取得房地产经营业务资格的借款人,不得用贷款从事房地产投机。
6.借款人不得套取贷款用于借贷谋取非法收入,《贷款通则》规定借款人不得作为中间商在原贷款价格(利率)上再加价转让,抬高融资市场利率,影响金融市场的稳定。
7.借款人不得违反国家外汇管理的规定,使用外汇贷款,在我国的人民币尚未完全实现可自由兑换前,国家仍然要对外汇资金实行监管及对从业(外汇)机构进行资格限制,用来保证国家外汇资金流向有序和安全。
一、借款人不还钱怎么起诉
借款人不还钱去法院起诉的方式:
1.提起诉讼。首先,清楚地写出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然后列出诉讼请求(您自己的目的和要求),最后清楚地写出事情的来龙去脉;
2.将起诉书(根据被告的数量发送复印件)和证据复印件(欠条或协议)到当地法院备案部门备案;
3.申请起诉后,回家耐心等待。法院将向被告提供起诉状和举证通知,向起诉人提供举证通知,和被告的答辩状;
4.确定开庭日期后,法院将提供传票,并根据传票的日期去法庭参加审判。
二、借款人的权利有哪些
借款人的权利如下:
1.有权要求贷款方按照合同规定,取得约定数额的货币。
2.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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