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南昌市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建立专户存储制度,确保征地补偿款能够用于失地农民的生产生活。记者了解到,近日,南昌市制定出台了《南昌市2006年征地损害农民利益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本月起至7月底,为解决损害农民利益的征地问题,本市将严格控制征地审批,对征地补偿不到位的,不予审批征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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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规定,新增征地补偿款必须及时足额支付给农民,严禁拖欠、截留、挪用征地补偿款;对集体经济组织的征地补偿款应当履行义务原还款计划并尽快归还到位。同时,严禁以各种形式截留、冲抵征地补偿款,清理一些不符合国家、省、市有关土地法律法规的征地政策性文件,确保土地合法合理使用征地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