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释金一般多久退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决定:
1、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在取保候审结束后退还保释金;
2、如果当事人在保释期间,有破坏作案证据、伤害证人等行为,通常不会退还保释金。
一、公安部关于保释金的规定具体如下:
1、采取保释金形式取保候审的,保释金的起点数额为一千元;
2、对经济犯罪、侵犯财产犯罪或者其他造成财产损失的犯罪,可以按涉案数额或者直接财产损失数额的一至三倍确定收取保释金的数额标准;
3、对其他刑事犯罪,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保释金的数额标准可以确定在2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
二、交纳保释金的原则有以下:
1、责令犯罪嫌疑人交纳保证金的,应当经过严格审核后,报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2、责令犯罪嫌疑人交纳较高数额保证金的,应当经地、市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3、保证金必须在公安机关决定取保候审时一次性交纳;
4、保证金由犯罪嫌疑人或者其家属、法定代理人或者单位向公安机关指定的银行专户交纳。
总之,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其违法行为的情节,决定没收保证金的一部或者全部,并且区别情形,责令其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变更为监视居住、提请人民检察院予以逮捕。
保释金退还的时间限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也没有故意重新犯罪的,在解除取保候审、变更强制措施或者执行刑罚的同时,县级以上执行机关应当制作《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通知银行如数退还保证金,并书面通知决定机关。执行机关应当及时向被取保候审人宣布退还保证金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其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由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只要犯罪分子没有违反取保候审的规定,保证金会在结案之后退还给他。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也没有故意重新犯罪的,在解除取保候审、变更强制措施或者执行刑罚的同时,县级以上执行机关应当制作《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通知银行如数退还保证金,并书面通知决定机关。执行机关应当及时向被取保候审人宣布退还保证金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其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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